借用資工系電腦教室申請辦法
2006年10月17日(修正於 20080815, 20160401, 20220906, 20240603)
申請適用對象及用途: 限本系師生舉辦之教學活動
可供借用的教室: 個人電腦教室(劉炯朗館326室、328室、323室、132室)
申請程序:
1.申請前請先登入至預約系統並勾選需要的教室和預約時段(需使用清大IP)
=> 電腦教室預約系統
2.須填寫 "資工系電腦教室借用申請表" (註二),
內容至少要有: "借用事由"、"借用教室"、"借用日期時間"、"負責人及連絡方式"。
3.請授課老師 或 系主任 簽名後 , 有特殊需求務必先找PC教室管理員討論工作內容。
資工系教師與非本系人員共同辦理之教學活動需由系計中指導教授或資工系主任同意借用。
4.完成表格後,如為紙本申請書請投入刷卡門旁的 電腦教室信箱,投錯無效,可列印兩份一份自行保留備查。電子檔請寄送至pcmanager@cs.nthu.edu.tw
若有其他特別需求者,請攜申請表找電腦教室管理員(註三) ,洽談相關事宜.
5.請仿下面之公告範例,自行以A4大小紙張列印公告於借用時段之借用教室門口公告張貼,課程結束後請撕除公告。
6.使用電腦教室請攜帶保留的那一份教室借用申請表供做證明。
申請者注意事項:
1.需負責宣導及管制參與活動者配合用戶區的使用須知.
2.若活動的人數眾多, 或天氣炎熱, 請提前一小時開冷氣.
3.教學活動進行中, 請列印一張公告, 放在教室門口上, 以方便其他使用者了解狀況.
4.如申請時間有衝突者,以先寄e-mail或紙本申請書的且通過申請程序者為優先.
5.借用者須負責關門,管制人員進出,若未關門而造成電腦教室財物遺失,借用者須負責賠償
6.請於一週前完成借用申請程序1~6.
7.借用時段為學期間的申請,會在該學期開學前一週之後才會開始辦理
[公告範例]: 公告請於借用時段張貼.
主 旨: 公告借用個人電腦教室(資電326室), 詳後.
時 間: 2015年07月09日09:00 - 12:00, 12日14:00 - 17:00 (共二次)
事 由: 2015年資訊營.
主 辦 人: 王小明
連絡方式: xxxxxx@cs.nthu.edu.tw (分機: 0000)
用戶區的使用須知
2004年09月22日,20080825,20090204
1.限由刷卡門及安全門進出三樓電腦教室。
嚴禁學生故意使門禁失效,若PC教室財產遺失,該名學生必須負責賠償。
2.請保持用戶區清潔。教室中禁止攜帶飲料或食物入內(可帶純水);欲食用者請至開放空間
或室外,垃圾請帶走.
3.室內及走廊禁止吸菸。
4.禁止對設備有任何拆裝或破壞行為。
5.為了避免誤會及管理系上財產安全的考量,禁止將私人的桌上型電腦設備攜入三樓。
6.禁止學生私自帶無刷卡權限的外系學生或其他人士進入,佔用PC教室資源。
若PC教室財產損失,該名學生必須負責賠償。
7.發現可疑人物在拆搬電腦設備,請上前了解狀況或於上班時間通知電腦教室,
非上班時間通知校警(分機:33333)處理。
8.開冷氣之前,請先關好門窗。最後一位離開教室者,請將「照明」、「冷氣」、
「窗戶」關好方可離去。
9.PC教室的上課時間,請上網 資工系首頁 => 網路資源=>電腦教室 => 326上課時間表
或 328上課時間表 或 Mac上課時間表
教授在上課時,禁止進入PC教室使用空座位上的PC。
學生若非常緊急,非要進入PC教室不可,請先徵詢上課教授是否同意。
10.上課助教或教授在教授下課後,須負責關上電腦教室的門,若下課後沒有關門,發生PC教室
財產遺失,上課助教及上課教授必須負責賠償。
11.節能省碳,使用PC完畢,學生請務必關機。
12.違反本須知者,取消門禁2週,停止其使用系電腦教室資源。
備註:
2004年02月12日,20051025,20060912,20080313
註一. PC教室公告放置地點:
http://www.cs.nthu.edu.tw/~cspc/announce.html
註二. 申請表放置地點:
http://www.cs.nthu.edu.tw/~cspc/service
註三. 電腦教室管理員: pcmanager@cs.nthu.edu.tw
連絡方式:請點選此處網頁連結
註四. 電腦教室決策委員
PC room policy making committee 教授
註五. 表格收件處:
直接投入資電館三樓刷卡門壓克力製電腦教室收件箱中(有分電腦教室及網路工作站2種信箱).
註六. 表格處理日:
每週三, 遇假日則順延.
註七. 表格退件處:
退回資電館三樓刷卡門 壓克力製退件箱中.